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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章程

日期:2015年08月18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5062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名称为Yunnan Association for Mental Health缩写YAMH。

第二条  本协会性质:由我省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教育界等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公益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跨学科、跨行业的特点,是推动我省心理卫生科学技术发展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社会力量,是党和政府联系上述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省心理卫生工作者,努力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开展心理卫生教育、科学研究,深入宣传心理卫生知识、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全人格,维护和提高人民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道德水平,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预防心理疾病及心身疾病,使广大人民享有基本的心理健康卫生保健,为保障心身健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云南省卫生厅,办事机构挂靠单位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登记管理机关云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在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内,邮编:650224。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围绕心理卫生学科及相关学科专业,采取适当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社会适应能力及道德品质;预防心理疾病和心身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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