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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全员绩效考核分配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8年08月29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0767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全员绩效考核分配项目(二次)”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全员绩效考核分配项目(二次)”(招标编号:YNTTCG2018050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本项目资金为医院自有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磋商,选定成交供应商。

3、项目概况与范围

3.1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全员绩效考核分配项目(二次)

3.2项目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内

3.3项目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为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全员绩效考核分配项目(二次)。

3.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5招标范围: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全员绩效考核分配项目(二次),详见本项目技术要求。

3.6服务期:本项目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期至少1年。

3.7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仅设1个标段。

3.10采购预算:40.00万元。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竞标),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

4.4竞标人近三年(2015-今)内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1个(须出具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完成证明材料);

4.5竞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上一年度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800.00元/份,售后不退。

5.1供应商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完成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7、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供应商应按规定足额交付磋商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者,其磋商将被拒绝。

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00元。

8、磋商时间:2018年9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磋商开标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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