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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力-客观判断自身疾病的能力

日期:2010年12月23日      来源:admin      浏览:8472次

有的精神障碍,病人不承认自己有病,以致延误疾病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治疗。病人这种对自身精神疾病的认识判断能力叫做自知力。

    所谓自知力,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病人能否“认识到”或承认自己有病的能力。这里所说的“病”是指精神疾病。医生检查病人时经常会问“你觉得自己有病吗?”如果病人回答“没病”,这表明病人没有自知力;如果病人说“有病”,医生还要继续问“是哪些方面有病?”这时,如果患者仅诉说头痛、头晕、腰酸背痛、胃部不适等躯体症状,则表明病人仍没有自知力,只有病人能够列举出自己患病时的一系列精神活动的异常表现时,才算有自知力。需要注意的是,个别病人为了逃避入院治疗或看到其它住院病人症状消除,自知力恢复后出院了,为了早日出院,也说自己得的是精神病,有“幻觉”、“妄想”、“敏感多疑”等症状,这表明病人的自知力还没有恢复。当然自知力的恢复有一个过程,有的病人只对疾病的部分表现有额认识能力,叫做部分自知力。如病人只知道自己与以前不同,却不知道是有病,或知道自己不正常,却不肯主动就医服药等。

    一些比较严重的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病人是没有自知力的,虽然病得很厉害也不肯主动就医,这就需要家属及时发现,催促甚至强制病人去医院看病,以免延误病情。

    自知力是帮助判断某些精神疾病严重的重要指标之一。即病人越是说自己“没病”,说明越是有病、病情越是严重;相反,一旦认识到自己有病了,病就好了。如精神分裂症,在急性期 是没有自知力的;在恢复期,随着临床症状的缓解,自知力也部分恢复;病情复发时,自知力又会重新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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