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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日期:2015年08月18日      来源:admin      浏览:21175次

一、专家门诊、专科门诊、普通门诊预约比例逐年提高。

二、预约方式:现场预约、电话预约、诊间预约、中长期预约、出院回访预约、出院复诊预约、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预约。

三、预约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提前二日预约,当日号不预约。

五、实名制预约。做好患者信息、联系方式、性别、地址、预约科室、医师登记。

六、预约者每次只能预约一个科室,每人一个号。

七、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就诊,需提前一天采取适宜方式告知预约部门,以便合理应用号源。

八、严格执行医院出诊专家停诊管理。对于特殊情况停诊提前通知患者,安排替诊或改变就诊日期,取得患者理解。

九、预约服务由专人负责,每月5号前由专门负责人进行数据统计,按规定进行数据报告。

十、中长期预约:患者可提前1—3月预约诊疗,主要是出院回访中边远地区患者。工作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数据采集。在就诊前三天电话与患者确认是否就诊,安排就诊或不就诊。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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