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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阳光=光过敏

日期:2017年04月11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886次


药物光过敏反应


        指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暴露于日光(主要为紫外线)产生的不良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应性反应。

        光毒性反应主要发生于系统用药,可发生于任何人,一般首次用药后经日光及类似光源照射,几分钟到几小时内即可发生,发病在面部、胸上V型区、四肢等曝光部位皮肤。临床表现类似日光性皮炎,为水肿性红斑,严重者出现水疱,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光毒性反应的强度与光敏感药物浓度和光照射时间、强度有关。除去光敏物及避光后,反应消退较快。

   光变应性反应可由局部及系统用药所诱发,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者,小剂量光敏感药物和微弱阳光照射就可能发生反应。反应发生除与药物有关外,还和遗传、过敏体质有关。光变应性反应首次发病一般有2448h的潜伏期,皮疹除发生于曝光部位外,还可以迁延至非曝光部位。临床表现为湿疹样观,可见红斑、丘疹、水疱或渗出,一般不留色素沉着,慢性损害可以使皮肤肥厚或苔藓化,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持久性光敏感性反应。

会发生光敏反应的抗精神病药物


  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丙咪嗪、艾司唑仑、西酞普兰、文拉法辛、氟西汀、度洛西汀、齐拉西酮、舍曲林、帕罗西汀、多塞平等,其中氯丙嗪可以产生蓝灰色色素沉着。

预       防      措      施

     云南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地区、海拔较高的云贵高原,大气稀薄、云层厚度也较薄,故紫外线较强。在服用上述药物期间,要注意防晒,特别是阳光比较强烈的夏日,外出时要撑太阳伞、戴遮阳帽或太阳镜,避免穿短袖上衣,皮肤裸露部位涂防晒品,尽量减少在日光下活动的时间,以减少可能发生的光过敏反应。



治         疗

       如果发生了光过敏反应,首先是联系你的主治医生,由医生判断是否停用药物及避光处理,给予局部冷敷及外用润肤霜;外用糖皮质激素制剂抗炎,抗组胺药可以减轻瘙痒,严重者可口服或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

       有些药物必须应用时,应严格避免日晒,可通过缩短用药时间、减少药物剂量以及晚间睡前应用来减少光过敏反应的发生。当不可避免接触光时,可以选择针对紫外线有广谱作用的防晒品。


      服药过程中,如遇到任何用药疑问可到我院1号楼1楼门诊药房窗口咨询或拨打0871-6561910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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