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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 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公告

日期:2023年05月06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5039次

1.考核专业及人数:精神科专业 47 名考生。

2.考核时间: 2023 年 5 月 13 日 8:00—18:00。

3.签到时间:请所有考生于 2023 年 5 月 13 日早 7:30 前准时到达考场完成材料审核,签到时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考试资料。

4.考核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科教部(4 号楼 2 楼)。

5.准考证打印: 2023 年 5 月 6-19 日期间登录云南卫生健康 人才网(www.ynwsjkrc.cn)自行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注明的信息及相关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具体考核时间和地址,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6.考核内容及流程: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方案(2022 版)(精神科)》

注:心肺复苏和电除颤不再作为我省住培和助培西医类各专业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必考项独立设置考站。

6.联系方式:科教部 阮老师,电话:0871-65619135

7.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帽子、无标识白大褂,并在考核中全程穿着,并自带听诊器、钢笔和记录本,其他考试所需器材由考核基地提供。

②考生报到须核验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上交已签订的《考核知情同意书》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方可入场参加考核,开考超过 15 分钟未到者,取消考核资格。

③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查看签到地点,做好考试路线规划,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

8.纪律要求

①考生入场时,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严格控制入场速度,保持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核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场内滞留聚集。

②考生进入候考区后保持安静、不得外出。考生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必要的文具外,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产品、任何书籍及资料等进入考场。考核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有前述严禁携带物品的,取消考核资格。

③考生须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核过程中,不得故意向考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考场内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互打手势、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严禁替考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④考生要认真聆听考核要求,按考官指令考核;在每个站点各自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题,时间一到须立即停止答题。

⑤考生须自觉服从引导人员和考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引导人员和考官进行正常工作。

⑥考核期间,评分册由引导员传递,考生不得接触和翻看评分册;考核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区。

⑦考生禁止将考核物品传出或带出考场,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给他人。

⑧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云南省精神病院

2023 5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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