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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签署医疗服务协议

日期:2022年05月23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4662次


我院与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签署医疗服务协议


司法精神医学是精神医学和法律学相互融合的交叉学科,包括精神病患在各个法律领域中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裁判,以及精神病犯的监管问题和社会复归。1957年我院正式开展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是我省最早开展鉴定工作的机构。1991年,根据“两院三部”颁发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1989年)精神,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厅协商,成立了云南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其中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我院,负责对全省重、特大和疑难案件的鉴定或复核鉴定工作。1998年,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指定为唯一具有精神病司法鉴定资格的精神病专科医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精神病人的规范管理及治疗,借助社会医疗质量提升监狱医疗水平,加强精神疾病罪犯的规范化诊治,保障监狱在押罪犯的生命健康权,确保监狱稳定;初步探索监狱警察职工辅警心理健康咨询、精神疾病诊疗工作新渠道;搭建监狱医务人员学习、培训、带教平台;逐步建立深化双方医联体合作。在医院党委的大力支持下5月12日上午,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与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医疗服务协议书签约仪式活动在我院举行。我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阮冶,医务部副主任朱敏,司法鉴定中心主任蔡云帆,质控办主任黄芹等,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玉梅、监狱医院教导员王斌、狱政管理科科长李玉萍等出席签约仪式,仪式由医院院长阮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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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冶院长代表医院致辞并向云南省第一监狱领导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谈到,自2017年起我院保持与全省“公、检、法、监狱”等系统的密切联系,开展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足迹遍布全省各地监管场所,在保持我院专科技术先进性的同时,更加注重科技的转化和运用,依托司法鉴定技术中心的项目深入基层监管单位,与多部门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共建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监管病房,定期开展精神病犯的心理辅导、药物治疗和司法精神病鉴定,为司法监管部门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切实解决了监管场所的老大难问题,对管控精神病人的违法肇祸开辟了新途径。监狱精神病犯是现在监狱管理系统中的一类特殊群体,由于监狱的特殊性使得监狱在管理该类特殊人群时存在较大的隐患,为协助贵单位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此类人群的日常改造,我院根据监狱的特殊性制定了一系列精细化完善集中关押精神病犯的管理办法,比如强化相关硬件设施,完善防控平台,加强互联网医院视频远程会诊的应用,加强相关软件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及完善管控体系等措施,同时还谈到目前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监狱干警的工作模式对自身、家庭及子女的心理影响,并强调对于监狱干警的心理诊疗工作也是当前的工作重点,要在精细化管理精神病犯的同时关爱干警的心理健康。

云南省第一监狱副监狱长郭玉梅表示,在当前监狱的特殊环境下精神病犯的监管是监狱系统长期的一个难题,无论从监管方式、监管力度及监管程序上都要求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因监管该类特殊群体需要依托贵院的医疗技术专业性及权威性,故我单位与贵院达成长期战略合作医疗体,为解决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开辟创新了监狱与医院的前瞻性合作模式,为云南省监狱系统在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体系探索中夯实了合作基础,筑牢了合作理念,成为了云南省医院与监狱系统的合作新标杆,并借贵院网络医院的前沿性医疗诊疗系统为当下严峻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医疗服务工作提供了高科技的远程会诊网络平台,解决了该类特殊群体监管难、诊疗难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方便了监狱干警及家属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随后,在阮院长的陪同下郭玉梅副监狱长等一行人来到我院女性精神医学科进行参观考察,双方就女性精神病犯的监管、诊疗及康复训练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就此对医疗服务协议内容进行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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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后的监狱管理提供了更好的医务诊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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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一行人又来到我院互联网医院就后续开展的诊疗工作进行洽谈,并对其中各个环节进行了细致充分的演示及沟通,依托医院现有科技信息技术为双方打造医联体的互联网平台,做好专属“绿色通道”、医疗支持、医警合作的新举措。

通过本次监狱医疗合作协议的签订,为我院在多系统开展医疗服务、学科建设、技术创新等领域奠定了基础,开辟了新的篇章,遵循依法、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撰稿人:李艳(司法鉴定中心)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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