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478次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云南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复试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调责任规范
(1)成立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复试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并主动接受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察小组的监督。
(2)严肃招生纪律,按学科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行为。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4)我院组织专家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
二、复试形式、内容与时间
(一)复试形式
线下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复试内容
1、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25%):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2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科研、临床能力考核(25%):对拟录取为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拟录取为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4)外语水平和能力(25%):通过外语对话交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5)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在复试前通过网上问卷形式填写心理测评量表。
2、专业课、专业外语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等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复试小组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专业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定于3月25日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研究生调剂系统开放后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 成立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7名业务能力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以及外语水平较好的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二)资格审核
2026年资格审核以现场审查为主,考生在系统上传材料后即可直接打印复试通知书。
(1)所有考生均需审核的材料:①复试通知书;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初试准考证;④初试成绩单;⑤本人亲笔签名的《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⑥复试费缴费凭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审核: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
(3)往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审核: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特别提醒: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硕的往届考生须有本科毕业证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报考其他专业考生有本科毕业证即可,不强制要求学位证。
(三)复试详细步骤
1、复试当天07:15到达云南省精神病医院4号楼2楼进行材料审查。
2、在复试前30分钟,通知复试考生进入复试候考区,提醒考生关闭所有通讯设备,上交具有通讯功能的物品(含手机、电子手环、手表等),并配合考务人员检查确认。
3、笔试部分,考务人员发出开考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
4、面试部分,按考务人员的指令进入候考教室等待考试,并通过现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5、复试结束后,要求考生重新返回候考区等待,等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才能离开,复试全程时间为1天。
6、导师由复试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来确定。
四、调剂工作
调剂相关事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调剂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初要素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制申请。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录取人数严格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2、根据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复试结果。
3、复试结果由复试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后在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1号楼1楼公示栏向复试研究生公开,确保每一个复试生都知晓结果,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提出申诉,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申诉电话:0871-65619135(科教部办公室)
0871-65619732(纪检监察室)
七、违规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要前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复试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4号楼2楼科教部
2、联系人:张老师 0871-65619135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