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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7年05月03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0008次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简介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创建于1955年,原位于昆明西郊长坡,现位于昆明市穿金路733号,与著名的风景名胜地世博园和金殿公园相毗邻,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精神病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大部分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的临床治疗工作和全省各州市精神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是云南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云南省精神科护士专科培训基地,同时也是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昆明医科大教学医院。医院临床业务科室11个,医技功能科室6个,医疗辅助科室4个。目前,我院拥有1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科和市级技术中心4个。现开放床位900张,医院医疗设备先进、专科设施齐全,拥有全省最大、康复设施最全、康复治疗手段最多最先进的精神康复中心。目前,“云南省心理卫生协会”、“云南省医院协会精神病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云南省心理援助热线”、“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云南省康复医学会精神康复专业委员会”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云南省精神医学基金组织”、《云南精神医学》杂志编辑部均设在我院。

随着医院业务建设发展的需要及心理卫生服务需求的增加,诚聘有志之士到我院从事精神卫生工作。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招聘人数 性别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需求 其他招聘条件 现场审核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点
备注
1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临床 专业技术岗位 2 不限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联系人:李梦丹
联系电话:65610054
现场审核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33号云南省精神病医院1号业务大楼12楼人力资源部
2 男精神病病房临床医生 专业技术岗位 4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3 护理 专业技术岗位 2 不限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 护理学 须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在三级甲等医院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
4 男精神病病房护理 专业技术岗位 6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护理学
5 检验 专业技术岗位 1 不限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分子生物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
6 药剂 专业技术岗位 1 不限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
合计 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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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度

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精神和要求,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3名(其中管理岗位10名、专业技术岗位17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1.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卫科教发〔2014〕16号),“2015年起,一类和二类地区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年度我系统招聘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根据《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医疗卫生机构不再招聘在培学员,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名参加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人员的在培情况进行审核。”本次招聘工作不再招收规培在培学员,各家招聘单位在现场审核材料时进行初审,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会同科教处在办理聘用阶段对本年度报名考生在培情况进行二次审核,规培在培生不办理聘用,视为不诚信。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或国民教育需注明)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列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届(2015-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 至5月21日下午17:00。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打印《2017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打印报名申报表,完成报名后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和学历等,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笔(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我委事业单位任何岗位。

(三)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申报表的打印,并按所报考单位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缴费。按照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文件《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1〕258号),笔试考试收费为50元/科次。此次笔试为两个科目,笔试考试费用共计100元/人。

(四)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3.现场审核地点:详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4.现场审核材料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材料,例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CET英语等级证(CET英语成绩通知单)、执业医师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护士资格证(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和网上打印的《2017年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

5.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笔(面)试时审核原件,届时若不能提供相应证件原件或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 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集中办理退费。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两个科目;

2.考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5月31日——6月3日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申请查分。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5.报考本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每科总分100分,每科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25%;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一×25%+笔试科目二×25%+面试成绩×5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报考本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察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总成绩公示:按岗位分类排名同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www.kmwsrc.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成绩公示期内考生可对考分申请复查。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各家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家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 www.kmws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反应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需签订不低于10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

7.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0871-63966158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附件: 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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