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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让惠于民

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8100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 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9〕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5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19124号)要求,按照市卫健委的工作部署,昆明地区于20191225日零时起,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为确保我院圆满完成本项工作,医院先后开展了政策宣讲、标语宣传、医用耗材盘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各系统调试、系统调价、物价核查等工作。医院成立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领导小组,20191224日,由陈志祥副院长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袁卉总会计师的指导下,财务科、设备科、信息科、物价、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进,认真落实。

 

 

20191225日零时,医院各科室相互配合,一起完成了医用耗材调价工作,全面取消了我院医用耗材加成,并完成了对应项目的对照和核对工作。取消耗材加成是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再一次实施的医疗费用方面的改革,目的是破除“以药(耗材)养医”,扭转医院在药品、耗材方面的逐利行为。此次改革,将进一步减少患者医疗费用支出,积极推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让惠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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