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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872次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2、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法律顾问服务费5万元/年。

二、服务要求 :

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等,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服务期限及费用:

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用为一年一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0-2022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2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2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3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可从公告附件(网页最下方)获取报名表。审核通过后发放磋商文件。报名表填写完请于20241171730分前以盖章的PDF格式发送至jsbycgb2023@163.com,逾期发送视为无效报名。

.响应文件提交

报名成功,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41221410-1430分(北京时间) 提交一份密封盖章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到现场。逾期不再接受响应文件。

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1号楼12楼行政会议室

开启时间:2024122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精神病医院1号楼12楼行政会议室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582656

附件一: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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