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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日期:2022年11月03日      来源:网站编辑      浏览:1694次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2022613日至2022628日,昆明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2019年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根据审计局的审计报告,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我单位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工作中参照《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内部控制规范》执行;

(二)固定资产未纳入财务账务核算。2022年6月27日,上级部门无偿调入的10台电脑未计入财务账固定资产核算;

(三)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四)费用报销不规范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进行了规范整改:

(一)梳理干预中心日常业务,按照内部制度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符合干预中心业务开展的内部控制规范。详见《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二)于2022年6月第18号凭证,对上级部门无偿调入的10台电脑纳入财务账固定资产核算、补提了折旧,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做到固定资产账表、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三)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慢,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1.每年的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维护经费2.5万元,由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系统维护费1.2万元和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光纤租用费1.3万元两部分组成。每年的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系统维护费1.2合同到期时间是当年的8月31日,故1.2万元的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系统维护费均会在当年9月左右初才能完成支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光纤租用费1.3万元, 2020年-2021年中心编制了年初预算,但该笔费用由昆明市工信委统一支付给了电信公司,导致每年中心的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维护经费整体执行率较低。

2.中心每年申报的项科研项目经费一般情况下会在当年的3月至5月正常使用,因为科研项目启动时间晚及疫情因素的影响,外出开展心理干预活动或培训受到制约,项目预算中的餐旅费、培训费等费用很难用支出,故科研项目经费整体执行率较低。

整改措施:现经过与昆明市工信委积极沟通后,昆明市工信委确切地回复说,以后我中心每年的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光纤租用费1.3万元均由昆明市工信委统一支付,故年初预算中不再编制该笔经费。今后在科研课题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多的全面考虑各种突发因素的影响,完善科研课题设计,做好科研课题项目预算;同时加强中心科研团队建设,提高团队成员科研能力和水平,使中心科研课题项目资金得到及时、充分、高效的利用。

(四)规范日常报销规范,加强对会计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和监督,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令第98号)的规定,杜绝费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再次发生。

附件: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内部控制手册: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21104/20221104091733_93347.pdf

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21104/20221104091828_81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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